歌星經理人勸諭旗下歌手:接受訪問,萬一被問及偶像問題,便先解釋只是欣賞,理智地欣賞,不要說崇拜。

要是我是公眾人物,一定公開我心中的偶像。這是自己依然年輕的有力證明。只有年輕,才可以無私無故無憂地喜愛於己無親無益的人物。
我最喜歡培育心中的偶像。由欣賞而至著迷,原先定必用力走著指定的步伐:爭取接觸。到入了局,著了迷時,已渾忘了步伐。那刻意令自己不刻意的過程,操縱把弄自己感覺,很是過癮。當然,也不是胡亂選擇的。每個時期的偶像,都隨日子積累而硬化為一段歲月的標誌。

像五輪真弓,〈戀人〉、〈一葉舟〉、〈殘火〉..有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驚喜。直到她結婚了,我心頭一冷,知道某種音樂感覺快要告一段落了。於是我不快樂,一個人到冬天的淺水灣想她的婚姻。
像安全地帶,〈戀愛預感〉、〈酒紅色的心〉,不錯,很好,非常好,原來形象也這麼神祕地誘人,明知是包裝,也潛移默化了。在鬧市中,故意走玉置浩二的步伐,裝個冷的面孔斜泛的眼神..將來,或許移情別戀,但總會把這些名字串起來,像可以握在手中把玩回味的珠鍊。

本文收錄於本事文化10月份新書  林夕《曾經》第四輯【當時不只是尋常】

 【建議搭配歌曲:謝霆鋒‧2004年『Listen Up』專輯‧影迷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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