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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那隻豬正封.jpg 

學富五車的大才子陶傑、

以獨到精準的「陶」眼,

讓我們擁有解讀人、解讀現象、解讀世界的能力!

這世界光怪陸離,無奇不有。人往往比不上一頭豬。
看看這個人,想起那隻豬,人豬相比,無言以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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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人之間,說得最多的是哪種話?那得要看是在什麼階段。

熱戀的時候,彼此之間說得最多的是甜言蜜語。他恭維她,她讚美他。男人稱讚女人,說她是個很特別的女人。女人也會奉承男人,說他跟她以前認識的男人不一樣。要是戀愛的時候聽不到甜言蜜語,也不說甜言蜜語,那戀愛來幹什麼?戀愛就是我們對自己的恭維。

過了熱戀期,一對戀人說得最多的是真話。要想從激情過渡到感情,我們都必須彼此信任。甜言蜜語說過了,這是真誠和坦白的時候。當你愛一個人,你不想說謊,你什麼都想告訴他,你也希望他什麼都對你坦白。

戀人在一起的日子久了,過了甜言蜜語期和真話期,說得最多的是家常話。你今天吃了些什麼?想吃什麼?你今天上了大號沒有?你可不可以洗完澡再上床睡覺啊?跟你說了多少遍,東西不要亂丟!

這個時候,家常話已經代替了甜言蜜語,真話變得理所當然。我們幾乎忘記了,上一次聽到戀人的甜言蜜語是什麼時候。

原來,從相識相愛到遙遙遠遠的未來,一對戀人之間唯一不變的,不一定說得最多卻是最刻骨的,是反話。比如這些:「你不愛我!」「你不需要我了!」「我沒有你也可以!」「我以後再也不想見到你!」「走呀你走呀!」「分開就分開吧,我不稀罕!」所有這些反話,聽起來又酸又苦又辣,卻是另一種甜言蜜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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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當年顛倒眾生的性感女神說,她這一輩子,都在不停地勸別人不要愛她。

這多麼讓人羨慕啊!

到了塵歸塵、土歸土的那一天,她的墓誌銘可以簡簡單單地只刻上四個字「不要愛我」。這多麼酷。

平凡女人這一生,要是有機會跟一個或者幾個男人說以下幾句話,已經很了不起──

「請你不要愛我!」

「別傻了!你去愛別人吧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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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之所鍾,真的是沒話說,沒法解釋,也不是旁人能夠明白的。


有時候,我們認識一些不錯的女人,照理說她們應該可以找一個好一點的男人,但是她們偏偏會喜歡身邊那一個。她到底喜歡他什麼呢?真教人摸不著頭腦。他長得一點也不好看,他比不上她聰明,性格不可愛,這也就罷了,他對她根本不好。
她卻好像欠了他似的,對他一心一意,百般遷就,竟說從來沒這麼愛過一個人,還說他對她很好。旁人看著只好搖頭嘆息,懷疑她是不是吃了他的獨門毒藥。

我們也認識一些不錯的男人,可他愛上的那個女人會嚇你一跳。她專橫又小器,把他當成奴隸那樣差遣,她是個大美人也就罷了,偏偏她並不是。他到底愛上她哪一點?朋友取笑他,他只管說:
「她其實對我很好啊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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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世間是不是有無條件的愛情?

有一個人,會用他的愛情把另一個人包裹著,即使不能一起生活,也沒法同偕白首,他還是一如既往地愛她,希望她幸福和快樂。

也許是會有的,只是,大部分人都沒那麼幸運地遇上。

我聽過最動人的一句說話,是某人對另一個人說:

「愛你是我自己的事,你不用管我!」

是的,不管她怎麼傷害他,不管她多麼糟糕,他還是無法自拔地愛著她,用最大的寬容來原諒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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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一位女朋友擁有傲人的上圍,內衣店大減價時,她總能夠撿到便宜貨。不過,凡事也有例外,這天和她一起逛內衣店,東西全都半價,她中意的一個胸罩,卻偏偏沒有出36D。我逗她說:

「你太大了啊!」

誰知道,她不以為然地說:

「我這樣才是標準呢!」

可見每個人對標準的定義也不相同。

她是標準的話,許多東方女人都要自卑了。正如她曾經告訴我,她認識一個女人,上圍比她更豐滿,不過,腰和臀也幾乎跟上圍一樣大,卻覺得自己是標準的,所以常常很自豪地穿上性感的小背心和迷你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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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提供:http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billiante/
 

 

到底有沒有一見鍾情?總是有的吧?但是,對於未曾遇過一見鍾情的人來說,聽上去始終像是別人的故事。

情之所鍾,畢竟是需要一些時日的。我比較相信眼緣,有些人就是很對眼緣,他說不上漂亮,然而,你第一眼看到他就覺得很想跟他親近;另一些人卻相反,每個人都說他很不錯,你就是覺得不對眼緣。

科學家說,人的眼睛可以看到的東西其實很有限。蒼茫宇宙,每天多少擦身而過的人?驀然回首,我偏偏看到了他。為什麼有些人就是剛好在我眼前出現?在我目光所及之處,他剛好也在,又那麼亮眼。這或許就是眼緣吧,早在我眼睛看到他之前,緣分已經把他放在那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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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是不是等於每天思念你的次數?

是不是等於為你微笑的總和?

是不是把我為你流過的眼淚統統加起來?

是不是看看我能夠為你減去多少自私?

是不是用你帶給我的快樂除去你留給我的孤獨,看看還剩多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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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孔子是如何煉成的》的編輯在度過一個假日後,貼心的交上了編輯心得,老實說,小企一直很期待,畢竟從高中畢業之後,孔子離我們越來越遙遠,而到底,我們又為什麼要再看一次呢?編輯果然厲害,他是這麼說的:『在《孔子是如何煉成的》這本書中,鮑鵬山教授用「道德的棉襖」概念,解釋了這個「成仁」與「成功」不能兩全的兩難處境。道德,就像是我們身上穿的一件棉襖,而人生的歷。程則是一片荊棘林,在這一片人生的荊棘林中穿越通行的時候,如果想要獲得更大的、更快的成功,往往必須加快腳步,此時身上的道德棉襖就不免千瘡百孔。如果想要保護身上的這件道德棉襖,不被路上的荊棘刮傷,就必須走得慢一些、走得謹慎一些。這確實是一項兩難,但也正是由於這個選擇,區分了君子和小人。

以下為全文的《孔子是如何煉成的》編輯手札,與大家分享!!!

一、 

如果要在台北、香港、北京、上海、馬來西亞與新加坡,從過往的千年歷史中,共同選出一位華語世界的代表人物,則此一地位,非孔子莫屬。孔子至今被尊稱為「萬世師表」、「至聖先師」,甚至被提到了「文聖」的崇高位置,可以說獲致了空前的成功。 

然而孔子在他所處的春秋時代,卻沒能改變他所處的世界,他周遊列國,沿途兜售他的理想,卻屢屢受挫,不禁自嘲「累累若喪家之狗」。我們不得不問的是,即使在將孔子奉為所有讀書人的典範的今日,我們是否真的如我們所認為的,將孔子的觀點視同圭臬了呢?其實不然。 

在我們這個現代社會中,人人以成為一個「有用的人」為志業,人人追求的是自己能夠養活自己的專業技能,並且在專業領域獲得肯定。但是這不是孔子所主張的,至少這不是孔子所滿意的境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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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搭配書籍:鮑鵬山《孔子是如何煉成的》‧本事文化10月發行

孔子在晚年回顧一生,曾說:「吾十有五而志於學。」在「志於學」之前,一定有一個學的過程,學出了興趣,學出了志向,學出了人生目標,然後,才「至於學」。其實,這「至於學」的意思,乃是孔子從十五歲開始,就立志把自己的一生奉獻給學問,奉獻給追求真理。

影片請點

http://big5.cctv.com/gate/big5/tansuo.cntv.cn/character/C16986/classpage/video/20100214/100380.shtml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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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10/02聯合報周末書房

【文/何致和】

 推薦書:陳玉慧小說《書迷》(本事文化/出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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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分小說或電影,只要出現「跟蹤狂」(stalker)這種角色,大概就脫離不了驚悚色彩。此類人物多半在文本敘述之外的暗處活動,讓戲裡的主角或看戲的讀者都難以辨析其身分和意圖。每當跟蹤狂出現,便等同宣告那是一場災厄的開端。那種被人窺視、追蹤,像獵物一樣被狩獵者盯上,不管用什麼方法都擺脫不掉的絕望感覺,往往讓人精神緊繃,陷入近乎崩潰的壓力。

跟蹤狂具有神祕、陰險、惡意、暴力與變態等特質,其負面形象之多,很難有哪個反派角色可以相比。不過,出現在陳玉慧《書迷》中的那個跟蹤狂,雖一樣造成驚悚的效果,遭遇卻與其他故事裡的跟蹤狂大不相同。他得到主角無比仁慈的對待,寬容的程度已有違常理。被跟蹤者不願報警,不拒絕跟蹤狂的邀約,非但與危險人物一同吃飯喝咖啡,甚至還讓他進到自己的旅館房間……讀者在大呼不可思議的同時,不免也為主角可能逐漸陷入險境而焦急萬分。

主角之所以這樣做,或許與這位跟蹤狂的另一個身分有關。在故事中主角是筆名「行若水」的著名作家,而跟蹤狂則是她的超級書迷。「書迷」兩字本身即具有雙重意涵:一是關於讀者的,即字面意義所指的忠實讀者;二是關於作家的,指創作者因書寫活動而深陷的複雜耽溺狀態。無論作者或讀者,糾葛在這個「迷」字底下的,都可說是「惑」與「戀」。為彰顯這層關係,陳玉慧讓筆下的作家正在書寫一個迷宮的故事,而把那位超級書迷的職業設定為桌上遊戲虛擬世界的設計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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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一天忽然若有積怨般對我說:「你在不快時想到我,在樂時又漏去我一份了。」想不到他竟然會這樣說,這不過是鍾玲玲一篇散文的話吧,他背得老熟,又套在我們身上。我這樣對他,他也禁不住好文章的誘惑,順口溜在我身上。
而其實我是很少在不快時找人的,你用最純熟的表達能力把苦事演述一遍,好了,知道了,又怎麼樣呢?他不過多聽一個故事,多嘆息幾聲,知道這世界多一個人知道你的不快,是不是便真的減輕了痛苦?出來喝幾杯好嗎?好。我們有時不過為了對方那一聲爽快的好,便覺得,啊,還有他。如果為事而煩,便想:有朋友便夠了。如果為某人而悶,便想:還好,有他。缺了甲便找乙,不外乎在轉移目標。即使立心要找人作洩氣對象,也不是乾⋯⋯手淨腳的事。找不著,四下立時更加灰暗。找得著,是他了,又要試探對方是不是已經好好坐下來聽你的說話。有時甚至覺得把事情從頭說一遍,無疑又鬧大了一分,在心頭反復折磨還不夠嗎?

甲或者沒有這經驗:在房中一個人坐著,想著不快的事情,忽然就想哭,誰知那房間的冷氣壞了,一身是汗,手腳癢起來,不如就搬到廳裡坐在摺椅上,聽些淒涼的歌才算,連眼淚都要選好地方才流。如果可以選擇,誰都寧願在一張潔淨點的床單上輾轉反側,再流一點淚在雪白的枕上吧。如果甲明白這個道理,即使只在苦時想到他,又何必埋怨?萬一只在高興時才找他,不快的事又另找對象,那麼他又不過淪為一個不夠整潔的枕頭,又有什麼光彩?
何必怨何必爭?別人快和不快都想起你,自然自覺重要,那麼,別人快樂或者不快樂都因為你,豈不是更加重要?只怕又變成一個重擔了。我想甲知道,因為別人而快樂,並非幸福,因為必然也因他而不快,正如喜樂時要找人分享或者苦惱時要找人分擔,都不是好事。人間有情,何必有情?你想過我嗎?想起又怎樣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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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看一小齣簡潔的話劇選段演出:男孩把面部肌肉盡量抽搐,希望表達哭的表情。這時眾人居然在笑,我卻很難過。因為那男孩的父親原來死了,男孩在怨父親,生前太像一個女人了,時常煲湯帶給他喝。原來他不在家居住。那煲湯。眾人都在笑,我卻害怕燈光忽然會亮起來,照見我的眼淚 —那只是另一些逗笑淚而已。

今夜重讀阿城《棋王》,忽然有了翻新的感觸,居然流了眼淚,然而只是在微小的關節上哭。棋王王一生的母親不願意兒子花心思在下棋上,因為棋不能維生,甚至哭跪兒子叫他專心學業。然臨終前這軟弱的婦人忽然在枕頭底拿一包象牙製的圓塊出來,原來是她撿別人廢棄牙刷把磨出來的一副棋,說:「我不識字,怕刻不對。你拿了去,自己刻吧,也算⋯⋯媽疼你好下棋。」那副無字的棋。以前竟然遺漏這麼一節,以前只關注王一生力敵九人的場面,以前偉大。然而面對偉大並不怎麼會哭,只是冷然苦悶的思索。總是一煲湯一副粗糙的棋,瑣碎平凡粗俗廉宜,才會哭。所以眼淚是便宜無用的。所以很快便乾,因為只是個人卑微的投射。

 

 

本文收錄於本事文化10月份新書  林夕《曾經》第四輯【當時不只是尋常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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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星經理人勸諭旗下歌手:接受訪問,萬一被問及偶像問題,便先解釋只是欣賞,理智地欣賞,不要說崇拜。

要是我是公眾人物,一定公開我心中的偶像。這是自己依然年輕的有力證明。只有年輕,才可以無私無故無憂地喜愛於己無親無益的人物。
我最喜歡培育心中的偶像。由欣賞而至著迷,原先定必用力走著指定的步伐:爭取接觸。到入了局,著了迷時,已渾忘了步伐。那刻意令自己不刻意的過程,操縱把弄自己感覺,很是過癮。當然,也不是胡亂選擇的。每個時期的偶像,都隨日子積累而硬化為一段歲月的標誌。

像五輪真弓,〈戀人〉、〈一葉舟〉、〈殘火〉..有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驚喜。直到她結婚了,我心頭一冷,知道某種音樂感覺快要告一段落了。於是我不快樂,一個人到冬天的淺水灣想她的婚姻。
像安全地帶,〈戀愛預感〉、〈酒紅色的心〉,不錯,很好,非常好,原來形象也這麼神祕地誘人,明知是包裝,也潛移默化了。在鬧市中,故意走玉置浩二的步伐,裝個冷的面孔斜泛的眼神..將來,或許移情別戀,但總會把這些名字串起來,像可以握在手中把玩回味的珠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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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卜運程命理種種玩意,無傷大雅的情況下不妨試試。伸出手掌給半懂的人簡略地推測些基本人生概況,生命事業智慧,由於測得太空泛了,長壽短壽,飛黃騰達或命途多舛都只略分等級,變成人人都差不了多少。

你看我的掌,我看你的掌,誰也說不出誰會在一九XX或四十X歲死亡,還可以做多少年人,壽命長短於此嬉戲下只是遙遠不著邊際的概念。何況大家的興趣,一般大多集中於將來配偶樣貌,心事多寡等小節上。誰也不曾因自己的拇指摺不出一隻鳳眼而要娶一個貌醜的女子—每個人都想,太醜可以堅持拒絕,萬一真順了天命,此女子也一定有過人之處。至於心事,其實是每個人的天賦,但有些人特別善於小事化大,而據說一張掌紋就是每個人胡思亂想的紋路,花雜⋯⋯斑駁的網便代表這個人想得太多。

可惜這玩意愈準確愈無謂,自己心事自己心知肚明,自苦或樂天,不須憑掌認命,這是個無須認真的消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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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完本書,才能真正讀通《論語》!

孔子不是溫吞吞、死板板的老學究,
他是有熱血、有理想,有血有肉、會生氣會發笑的改革者。
他是傑出的政治家與外交家,他愛他的學生。
他沒能改變當時的世界,卻在歷史上留下不朽的名字,
直至今日,孔子並未離開,他是華人世界共同的文化基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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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大堆黑白色的黑澤明,其實有些十分沉悶。像《我對青春無悔》,一個為戀愛和自由而放棄安逸生活的女子,上山下鄉種種鏡頭,綿綿無絕。如果她是白燕 —而今天已經開始有人用心理、神話、社會學角度看白燕的微笑了。故《我對青春無悔》肯定又是一齣追求生命執著堅持的誠意電影。
戲是黑白的,觀眾座才一片繽紛。

利舞台的座椅總令人愈看愈沉淪墮落,縱如此,前排還是有人腰背挺直支撐下去,擋住了字幕,後面的人頭唯有左右迴避。眾人商量對策。我的同伴曾有開門見山請人坐低一點的事蹟。但那是藝術中心,大家都斯文。要是在西環福星戲院誰敢這樣?不過現在肯看黑澤明的按理又有一定耐性,說說也無妨。後面一名丈夫口吻的男人向他的女人說鏡頭運用和光暗控制,左面有人問誰是三船⋯⋯敏郎,右面有人說悶。

這一切,在無須排隊輪候購票的檔期內,絕不稀奇。大家入場時早多添了一份默契,在這時分,無須作業,來看黑澤明。不抽菸的坐禁菸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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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和我鬥夜,稿紙又和我鬥長力,這時候我便想起茶了。
 

以前寫過不少有關茶的東西,都是迷戀於這個字這杯濃水的色相,便諸多感想聯想,意圖從中挖掘些超遠的意義,於是茶,愈沖愈神祕深不可測。
其中一篇訴菊潽:「普洱太苦澀了,凡人都樂於加添一些浮面的安慰物..要在茹苦前沾香,因香見苦..」以為很有哲理。
有一首寫對飲的:「如果杯中的面容/浮著過早的悔倦/波浪似的皺紋/那也只因為茶色太濃/鏡裡映現更苦的真實。」以為很有深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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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種植盆栽的業績一向不佳。
P在他報專欄上提及此事,便說我顧得談天吃喝睡覺,盆栽早已枯乾凋零。哪有時間隔天澆水?他並且企圖藉此而分析到我的性格問題,不夠細心恆心慵懶之類吧。而我是他至誠的朋友,忠實的讀者,每隻字都先睹為快,細心揣摩。於是拿著他的話想去,彷彿是我害死了許多不被珍惜的小生命。

「男子樹蘭而不芳」這句玄妙話,有適度的空氣陽光,酸鹼度、排水度恰當的土壤,經由男子手或女人手澆水,花香都不會有變,無謂把花草人格化得過分。
其實我又想說,花就像人。即使知道一盆花的需要,也不一定養得活。每天撫弄著花盆,左搬右擺,一味施肥淋水,反而壞了大事。心不在焉的關注往往最見效用,不動聲色,不隨便移動花盆位置,影響光度,枝葉長得壯才施肥,不在不適當時間催谷。花肥太濃,受不來,便死。而即使種種軟硬剛柔手段都極自然使出來,久缺良好環境,還是白費氣力。不屬於你世界的花,開著,終於也會凋謝,或因耗盡精力,或因水土不合,離開不屬於它的世界,有心有力卻又無效。花猶如此,人何以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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